作者:何其生; 陈立君外国货币判决货币选择货币选择规则
摘要:在外币债务诉讼中,法官如何选择适当的货币来作出判决经历了方法论上的演变。在过去漫长的法院实践中,法官不能直接以外国货币来作出判决,只能按照违约日的汇率将外币债务兑换成法院地本国的货币来支付。准据法规则和货币冲突规则相继在相关判例中得以适用。在一些国际组织的文件中,"货币冲突规则"还呈现出了成文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趋势。对于外币债务诉讼过程中判决货币的选择,应该区分不同债务,对汇率、当事人的诉求、案件事实进行综合考量,以达到选择适当货币的目的。我国法院应当从中汲取有益因素,以进一步完善判决货币的选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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