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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信用评级机构首道障碍之跨越

作者:李雯信用评级机构宪法第一修正案金融危机

摘要: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已经饱受非议,但在以往的案例中几乎没有被成功起诉过。这主要是因为评级机构被定义为新闻业者,而评级结果被当作"意见",从而受到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新闻出版、言论自由的保护。然而这与评级机构在实践中扮演的角色并不一致。评级机构从发行人处获得报酬、积极地参与交易的构建,并且其评级被诸多法律当作一种"基准"或者"监管许可"。所以在已经到来和即将到来的诉讼中考虑到这些因素,不宜再对这样的评级机构给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而应使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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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

《武大国际法评论》(CN:42-189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武大国际法评论》旨在以理性的目光,洞察当代国际社会发展的各种事件;以开放的胸怀,容纳各种针砭时弊的学说;以务实的精神,开拓国际法研究与发展的新领域,为我国的涉外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或业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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