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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美国法典》第1404(a)条规定的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

作者:徐伟功; 黄鹏民事案件区际美国法典不方便法院原则管辖权冲突联邦法院法院地案件管辖挑选法院提起诉讼

摘要:美国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作为规制联邦法院之间管辖权冲突的方法,实质上是不同法域法院之间民事案件的转移。在美国,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的基本作用是:有利于区际司法协助;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管辖权冲突问题和避免当事人的挑选法院行为;有助于保证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有助于法院司法任务简单化、提高工作效率。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可以作为区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协调机制中的一种方法。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立法与实践,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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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

《武大国际法评论》(CN:42-189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武大国际法评论》旨在以理性的目光,洞察当代国际社会发展的各种事件;以开放的胸怀,容纳各种针砭时弊的学说;以务实的精神,开拓国际法研究与发展的新领域,为我国的涉外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或业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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