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辉欧盟法欧洲法院人权问题欧盟宪法条约欧洲人权公约政治机构德国宪法法院欧共体条约优先性
摘要:在欧共体条约中没有关于人权的规定,这导致在发生欧共体机构行为侵犯人权时没有法律可以救济的情况,并引发成员国法院拒绝适用欧共体法、否定欧共体法优先性,欧共体法面临重大危机。为此,欧洲法院通过判例的形式对欧共体法的缺漏进行弥补,发展了欧共体的人权保护规则。其后,欧共体的政治机构也开始从立法方面来挽救危机,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将有待于《欧盟宪法条约》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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