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尊然国际投资法投资协定墨西哥政府外国投资仲裁庭国际司法判例法征收行为环境措施公平市场价
摘要:"管制性征收"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判例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于国际投资协定及有关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中。管制性征收理论与实践对现行国际投资协定中有关征收及其补偿标准的规定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预示着关于征收的习惯国际法出现了新的演交趋势:东道国管制性征收的权利受到更大的尊重,一味强调对外国投资的保护受到抑制,以应对日益恶化的环境和人类健康等公共问题,并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偿付能力;管制性征收的界定和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在保护外国投资的要求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之间维持公正的平衡,不应将支付充分的补偿作为征收的前提条件,应当采取更加灵活的"公平"或"适当"补偿标准,而不是刚性的"市场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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