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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托收业务中银行责任之法律分析

作者:陈治东托收指示我国法院合同义务交单诉讼主体托收委托书远期汇票诉讼请求法律关系

摘要:托收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支付方式。托收业务通常涉及到分处两个国家的四个当事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主要受国际惯例的支配,国内法体系中专门法规阙如。托收业务的委托人与银行因托收而引发争议时,如何确定银行法律责任的问题,我国法律界对此未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而中国法律界存在的一些误解,深深地影响了我国法院对于国际托收争议案件的正确判断。本文结合国内外的案例,探讨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三者之间的关系,阐述了调整托收业务的国际惯例与国内法的关系,提出依据 URC522判断银行是否违反善意和合理谨慎义务,适用国内法判断银行的法律责任的观点,并从诉讼主体、诉因和归责原则三方面探讨了如何解决国际托收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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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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