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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比较研究——以公约为视角

作者:曾涛示范法国际法主体国际社会法律规范国际立法实定法过程同步国际合同国际商事主权者

摘要:示范法是由学者、专家或由其组成的职业团体、学术团体或者专门机构草拟的法律文本,用以推荐给各法域在立法时予以借鉴或采纳。与公约立法模式比较,在法律价值上,示范法的特性保证了法律的开放性和灵活性。示范方法侧重于国际法律编纂和法的现实效力二者中的前者,它更多地立足于对法的示范力而非强制力的追求。示范法有益于真实探求、反映演进规则的"活法",把它们上升为法律规范,促进法律统一。示范法方法是与法律文化的交融过程同步发展的统一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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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国际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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