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小勇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
摘要:未成年人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然而,在学校具备的一些教学活动或者课外实践活动中,未成年学生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而形成的赔偿案件,对于发生赔偿案件之后的责任承担主体及应当如何追责问题,均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本文正是基于此,探讨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以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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