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闫慈托育服务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把婴幼儿照料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前,我国托育照料主体仍然是以家庭为中心,其中老年人是照料婴幼儿的主要承担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迁徙家庭化的演变以及“二孩”政策的推进,“老漂族”成为“隔代照料”日益庞大的重要群体,化解“老漂族”在育儿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和压力,应积极探寻建立多元化的托育服务供给模式,从而减轻“老漂族”的照料压力,保证“幼有所育”服务体系的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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