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台州市工业用地出让台州湾
摘要:台政办发[2018]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强化'亩均论英雄'导向,重点保障优质项目的资源要素供给,促进本地优质企业留驻台州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一、实行'标准地'分类管理根据《台州市工业项目出让'标准地'实施方案》规定的8项指标分行业标准要求,将'标准地'分为AAA类、AA类、A类和普通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