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工作卫生管理职业防护措施禁止吸烟健康教育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卫生
摘要:<正>台政办发〔2013〕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单位卫生管理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9月24日台州市单位卫生管理标准第一条单位卫生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爱国卫生的基础工作。为切实加强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根据《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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