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治小区物业物业行业业主大会企业行为专业单位共用部位服务企业书面告知房地产行政
摘要:<正>台政办发[2011]187号为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提高业主自治能力,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27日修改)、《台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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