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柴毛毛法定说服责任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定事实证明标准
摘要:运用案例分析法,将证据法学和体育法学交叉综合,对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庭(CAS)就“Contador案”所作的裁决进行分析。以从CAS的裁决中寻找有益的观点,为完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以之为蓝本的其他反兴奋剂条例中关于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的规定提供借鉴。“Contador案”的裁决采纳了证据法学中将证明责任分为法定说服责任与提供证据的责任的观点,认为不承担法定说服责任的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也应承担提供证据协助查明案情的责任。这一观点应当为《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所借鉴,以补充细化第3.1条中关于证明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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