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琳娜重婚登记婚事实婚
摘要:重婚在客观表现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相对于法律上的重婚,隐秘性强,又不受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的约束,因此它的数量要大于法律上的重婚,危害又不比法律上的重婚小,所以事实上的重婚应严厉打击。随着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取消,有关事实上的重婚问题就更突出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太原大学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季刊,主要刊发哲学、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高等教育学研究的研究论文,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太原大学学报》现已更名为《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省级期刊
人气 536448 评论 49
人气 400561 评论 51
人气 383458 评论 44
人气 363496 评论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