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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规范流程严禁“自卖自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企业改制产权规范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产权转让出资人缺位严禁国有资本

摘要:一是主体要到位。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是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主体,必须由出资人主导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改制方案和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论证,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组织和委托,交易方式的确定等,必须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来进行操作;要坚决杜绝出资人缺位、由标的企业自行操作甚至经营者“自卖自买”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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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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