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汤维建纠纷解决法治化程度人民调解公证机构司法解决民事纠纷解纷垄断化法律资格行政裁决
摘要:我国近年来诉讼备受推崇,裁判中心主义和司法万能的观念和倾向日益明显,纠纷解决途径单一化以及公权力垄断化,诉讼被视为纠纷解决的唯一途径。过分强调诉讼或司法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两方面的消极后果:一是增加了司法的负荷;二是制约了或阻碍了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与完善。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其纠纷解决机制是否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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