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敏华; 王永杰司法解释废除论保留论重新配置
摘要: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对于诉讼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两大诉讼法的顺利运行,“两高”都相继制定了司法解释,其在实践中发挥着甚至比两大诉讼法更重要的作用,加之司法解释目前的现状,再次激发理论界对“两高”司法解释权是否应当废除的争论。虽然司法解释存在诸多弊端,司法解释在我国依然具有存在的空间。但针对司法解释的乱象,对“两高”的司法解释权,应予以重新的合理配置,通过案例指导制度、检察机关司法解释权的限缩、裁判说理公开来保障司法解释的良性运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