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永捷气候变化奥斯陆原则中国智慧人类命运共同体
摘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迫在眉睫,一些法律专家经过认真讨论达成“奥斯陆原则”,希望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落实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行动,以推动各国展开迅速而有效的活动来拯救地球以及人类自身。但是,“奥斯陆原则”初衰虽好,仍存在不足,需从哲学上深度反思。“奥斯陆原则”缺少四条关键性的原则:一是命运共同体原则,二是根本性原则,三是能力原则,四是可操作性原则。为此,应引入文明、和谐、合作、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重新思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合适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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