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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Leech的礼貌原则在商业书信上的运用

作者:章云燕言外行为leech语言哲学家格莱斯语用研究礼貌现象礼貌语言何兆熊言语活动信函写作

摘要:一、Leech的礼貌原则综述关于跨文化交际中的礼貌原则,前人做出了大量研究。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1967年提出了“合作原则”。他把说话者和听话者在会话中共同遵守的原则概括为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20世纪80年代,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在格莱斯“合作原则”的基础上,从修辞学、语体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著名的“礼貌原则”,其核心内容为:尽量使自己吃亏,而使别人获利,以取得对方的好感,从而使交际顺利进行,并使自己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相辅相成地运用于人们的日常交际中,对语言的使用有很广泛的描述力,是人们在会话交际中尽力遵守和维持的策略。礼貌既是一种普遍现象,为各社会群体所共有,又是一种个性化的交际原则。L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概括地说,就是在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把不礼貌的信念减弱到最低限度,把礼貌的信念增强到最高限度(Leech1983)。这一原则的重点就是,在其肯定意义上给予他人以信任,而在其否定意义上,则是避免冒犯他人(Leech1974,339)。事实上,Leech的礼貌原则是针对Grice的合作原则的补救而提出的,一旦人们发现对于合作原则的过分遵循会伤害到他们交际的目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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