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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损害林缘区居民利益的赔偿问题之探讨

作者:王琳野生动物林缘区居民损害赔偿侵权现象补偿机制防卫权生存利益

摘要:野生动物损害林缘区居民利益是一种常见的侵权现象。因其行为主体的特殊性决定野生动物损害赔偿的特殊性。我国在野生动物损害赔偿方面存在一些法律盲点:林缘区居民因野生动物造成的经济损失得不到政府有效合理的赔偿;现阶段法律只关注当地居民的直接损失,而忽视对他们间接损失的关注;林缘区居民对野生动物的自卫权在现实中难以得到保障。针对我国野生动物损害林缘区居民利益的现状,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兼顾林缘区居民利益和野生动物生存利益;二是建立以中央财政为主,非政府组织为辅的补偿基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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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CN:62-1162/G)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主要刊发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领域的学术前沿、探析社会热点、具有学术创见与理论深度的学术论文。刊物以注重学术品味,做西部文章,办陇上名刊为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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