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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图书馆的公务法人地位

作者:林桦公务法人法律保留权力主体司法救济行政依法根据图书馆利用者地位

摘要:图书馆是国家依法设立的公益组织,具有特定的行政上的目的,国外法律制度中视其为公务法人,借鉴这一制度,可以明确我国图书馆的法律地位.图书馆与其利用者之间存在着特殊的法律关系,它具有特殊的权力主体身份和地位.根据重要性理论,对涉及利用者重要权利的事项,应当予以法律保留和给予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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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情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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