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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研究

作者:金荣洲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重农抑商粮食生产土地买卖转运仓治国之道土地财产碾硙

摘要:<正>《管子》在2000多年前曾就明确指出:"不生粟之国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归也。粟也者,财之所归也。粟也者,地之所归也。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务,有人之途,治国之道也。"[1]可见农业生产对于国家长治久安之重要。因此,自秦商鞅变法实行重农抑商之后,历代均在法律上赋予农业以最崇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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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史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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