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志东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信息披露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护
摘要: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建设经历了初期、发展、成熟阶段,基本建立起系统的法律制度体系,但与基金业的快速发展相比较为滞后。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需要在基金治理结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基金法律责任等方面完善制度建设,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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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CN:44-103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特区经济》伴随经济特区的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在国内外经济学界有广泛影响力,主要以特区经济理论和国内外热点经济问题研究探讨为重点方向,根植于特区的一份权威的、有特色、有理论深度和较高学术水平的综合性经济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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