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文磊企业集中事前申报制度申报义务商务部中国
摘要:所谓企业集中事前申报制度,通常是指当企业准备实施集中行为时,为了确保政府的规制当局(例如,日本的公正交易委员会、美国的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以及欧盟的委员会)能够有一个于事前当该企业集中是否将会产生限制市场竞争之效果的违法性问题作出判断的机会,而要求企业集中的当事人事先向其提供有关资料和情报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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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CN:44-103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特区经济》伴随经济特区的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在国内外经济学界有广泛影响力,主要以特区经济理论和国内外热点经济问题研究探讨为重点方向,根植于特区的一份权威的、有特色、有理论深度和较高学术水平的综合性经济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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