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轶强控股合并交易类型财税体系股权结构企业财务企业资金会计制度
摘要:控股合并指一家企业买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并且达到了能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控股合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交易类型来实现.类型 1:并购方直接用自己的资产对目标公司投资,在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并购方获得控制性大股东地位;类型 2: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大股东发生交易,改变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取得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类型 3:并购方将非货币性资产出售给第三方,筹集资金后对目标企业进行控股投资.在类型 1:和类型 2:中根据交易涉及的货币性资产的比例是否大于交易公允价值的 25%,可把每一类型进一步细分为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在类型 3中可以根据交易的对象进一步细分为:①并购方筹集资金后直接对目标公司投资,在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后取得控制权;②并购方筹集资金后买入目标公司老股东的股票,在目标公司原有股本范围内取得控制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