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俊; 代涛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中国股权结构股东权利
摘要:一、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价值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指当公司拒绝或怠于通过诉讼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法律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公司对侵害人提起诉讼的一项法律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最早是由 1828年英国的衡平法判例所创立,亦称派生诉讼或代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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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CN:44-103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特区经济》伴随经济特区的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在国内外经济学界有广泛影响力,主要以特区经济理论和国内外热点经济问题研究探讨为重点方向,根植于特区的一份权威的、有特色、有理论深度和较高学术水平的综合性经济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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