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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基金当事人法律关系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作者:刘亮基金当事人关系模式法律契约型中小投资者投资工具信息不对称投资基金直接投资金融工具风险问题规范发展发展速度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派生性基金业股票债券

摘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工具,能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是受广大中小投资者欢迎的投资工具.与中小投资者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不同,基金具有一定的派生性,存在较长的委托链条,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更加突出.通过法律对基金当事人关系进行恰当的规定,可以有效的避免这一问题.我国基金业规范发展以来不足7年时间,但发展速度非常快,截至2004年10月末,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已超过150只.证券投资基金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对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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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

《特区经济》(CN:44-103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特区经济》伴随经济特区的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在国内外经济学界有广泛影响力,主要以特区经济理论和国内外热点经济问题研究探讨为重点方向,根植于特区的一份权威的、有特色、有理论深度和较高学术水平的综合性经济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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