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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与国际避税

作者:张文倩; 吕健; 周莎国际避税离岸公司税率国家注册地避税地开曼群岛成立卢森堡设立

摘要:一、离岸公司与国际避税地 离岸公司是指在原居住地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离岸公司有一个明显特征——注册地几乎都是在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国际避税地。这里的国际避税地是指不征收或征收极低税率的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也指一些虽然采用正常税率,却提供某些特殊的税收豁免项目以及投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目前,国际上公认的避税地大致有:BVI、开曼、百慕大、卢森堡、马来西亚等40多个国际避税地;其它一些国家设立的出口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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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经济

《特区经济》(CN:44-103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特区经济》伴随经济特区的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在国内外经济学界有广泛影响力,主要以特区经济理论和国内外热点经济问题研究探讨为重点方向,根植于特区的一份权威的、有特色、有理论深度和较高学术水平的综合性经济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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