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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印刷企业条码系统识别代码登记备案等效力委托人

摘要: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核对所印商品条码的厂商识别代码是否与《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的厂商识别代码一致,并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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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与信息系统

《条码与信息系统》(CN:11-3150/T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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