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兵役制度的重大调整

作者:钱立勇兵役制度兵役法规士官军衔兵员征集退出现役志愿兵役制士官制度三级军士长冬季征兵武装力

摘要:<正>兵役制度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它的建立和发展对于加强武装力量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适时对兵役制度进行了四次较大的调整改革,使之较好地适应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发展需要。1955年,由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人民军队在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人民军队的兵员主要通过政治教育和动员,激发广大群众的热情,自觉自愿地参加人民军队,不计报酬,长期服役。新中国成立后,我党成为执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天津政协

《天津政协》(CN:12-142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天津政协》主要栏目:领导讲话、主席笔谈、专题报道、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学习园地、梨园春秋,名人轶事、史海钩沉、津沽绝艺、津门忆旧、文化长廊、养生漫谈、百草园。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