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规范计量单位符号用符号表示天津药学组合单位外文字符法定计量单位法定单位缩写点标准计量单位
摘要:1.表示量和单位依照GB3000~3102《量和单位》系列标准执行。法定单位用符号表示,不宜用中文书写(如用ml、mg、min分别表示毫升、毫克、分等)。禁止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临床实验室检查项目的单位),如"N"(当量浓度)、"M"(克分子浓度)、"ppm"(百万分之一),应当改写成"mol/L"和"10-6"。但血压单位恢复使用"mm 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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