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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背弃“音乐本体”的分类法——对中国传统音乐“四大类”分类法的质疑

作者:刘永福中国传统音乐四大类分类法概念划分形式逻辑

摘要:背弃“音乐本体”,用“音乐存在的社会层面”将“中国传统音乐”划分为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和宗教音乐的所谓“四大类”分类法,违背了概念划分的一般性原则,犯了概念混乱、标准不一、自相矛盾、自我否定等一系列逻辑错误,造成各层次属、种概念之间逻辑关系的极度混乱,因而是一种错误的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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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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