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银红公民表达权网络民意表达新途径
摘要: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网络民意表达已具备了"合法性",但由于网络自身的"双刃剑"效应,网络民意表达也因之表现出复杂的"两重性",实有必要对之进行细致的利弊权衡。为克服网络民意表达之弊,亟待确立以下四项机制,即:"疏导而非压制"的鼓励机制、"自省而非抵触"的回应机制、"规范而非武断"的法治机制、"理性而非率性"的自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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