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会议日经主管单位注销登记集体企业清算组剩余财产年市工商行政管理企业财产
摘要:<正>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细则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戴相龙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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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CN:12-140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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