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委员会王俊峰董新王玲刘力
摘要:<正>(2013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王郁葱、马静、王俊峰、王玲、卞玮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王秀喜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严志海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卢金华、董新峰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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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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