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地方规定质量技术监督生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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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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