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平发修订草案修改情况村民会议法制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审议稿建立村调解民间纠纷民主理财近亲属
摘要:<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7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三个座谈会,听取了区、县纪检监察、农业、民政等部门有关负责人,部分工作和生活在农村和乡镇的市县乡三级人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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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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