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敬威修订草案修改情况法制委员会审议稿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园安全建议草案七条十六条责任制作
摘要:<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7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由部分市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和部分区县教育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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