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工作归侨学生归国华侨联合会退职待遇劳动能力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用孙子女捐赠人
摘要:<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五号《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已由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9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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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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