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要求工作主管防震减灾工作防震减灾规划建筑抗震设防应急避难场所减轻地震灾害主管部
摘要:<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八号《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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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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