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委员会刘津王士马和景惠建华尹文去程
摘要:<正>(2007年9月13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史卫东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刘津慧、王士春、夏莲彩、翟立新、张建华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免去马和琴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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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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