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身伤害(亡)赔偿的资金来源机制

作者:吴郁芬人身伤害资金来源义务教育赔偿机制可操作性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主管部门中小学生多种形式行政区划基金会购买组织保障储备社会筹资支付

摘要:从现行有关学生人身伤害(亡)处理的法规、规章入手,在分析现有赔偿资金来源机制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身伤害(亡)赔偿的资金来源渠道,即通过为学校和教师购买责任保险、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出资组织教育主管部门设立学生人身伤害的赔偿储备基金;通过社会资助、个人捐助等多种形式筹资成立民间性的中小学生受教育权保障基金会,在县级以上地方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相关组织,负责和保障其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身伤害(亡)赔偿的资金来源和及时支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CN:12-1303/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规律,以繁荣教育科学研究、探讨教育改革规律、研讨教育发展问题为办刊宗旨。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