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公私观念与中国农民的双层认同——试论中国传统社会农民的行动逻辑

作者:贺雪峰公私观念认同单位公共事务家庭宗族行动逻辑

摘要:传统中国社会,国家权力无法直达乡村社会。为解决与农民生产、生活和娱乐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乡村社会创造了在家庭以上的功能性组织,从而形成了一个双重的认同与行动单位,其中的第一重是家庭,第二重是超出家庭的宗族或者以宗族为基础的村庄认同。维护功能性组织运转的基础是克服内部的分离力量,办法有二个,一是对搭便车的人进行惩罚,二是将组织力量内化到村民心中。一旦村庄或宗族变成“我们”的村庄或宗族,变成一个“私”的单位,这种认同就会极大地降低内部运作和组织成本,有效地满足村庄超出家庭层面的公共事务需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天津社会科学

《天津社会科学》(CN:12-104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天津社会科学》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坚持探索,勇于创新,密切关注现实,致力于探讨改革开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活跃于理论前沿,并以一个个选题、重点栏目形成了刊物独具的特色风格。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