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附加保险参保人意外伤害险发文时间人社社保中心社保部门保险给付保险责任
摘要:<正>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1〕27号发文时间:2011年4月15日执行时间:2011年1月1日内容摘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得到救治救助,降低家庭和社会意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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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会保险》(CN:12-138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天津社会保险》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大力支持,发行覆盖面涉及全市五万多家参保用人单位,影响面和发行量日益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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