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拖网禁渔区增殖效果机动渔船人工鱼礁伏季休渔生物资源渔业资源保护渔获物渔港监督
摘要:<正>第二十二条设置人工鱼礁,应当进行环境影响和增殖效果评估,并由农业部或沿岸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设置人工鱼礁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请农业部批准;住"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设置人工鱼礁的,应当报请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二十三条设置人工鱼礁不得妨碍船舶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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