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青林生物资源水域生态环境渔业生产增殖放流常务会议种质资源保护区渔港监督海洋环境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增殖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4号)《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已于2004年1月15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部长:杜青林二○○四年二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渤海生物资源,保护渤海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渤海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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