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大监督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觉地方各级人大地方政权建设
摘要: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决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大举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和完善,为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南开区历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各项职权,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对南开区法院工作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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