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亮单一颜色商标注册显著性非功能性新商标法
摘要: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并未纳入单一颜色商标,这成为本次《商标法》修改的一大遗憾。域外美欧等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单一颜色商标注册保护的理论和实践。颜色耗尽理论、色差混淆理论、颜色功能理论和不能识别理论等四大反对单一颜色商标注册保护理论的重新审视论证了单一颜色商标的可注册性。单一颜色商标要获得注册保护,需要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并且不能具有实用功能性和美学功能性。在我国,单一颜色商标长期未能获得注册保护,期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在《商标法》的下一次修改过程中,将单一颜色纳入可注册商标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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