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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证据法之差异论纲

作者:奚玮; 谢佳宏刑事证据民事证据实质真实形式真实

摘要:刑、民事诉讼目的的不同,导致刑、民事证据法在证据能力、证明力、证明方法、证明对象、证据调查原则、证明责任、法官形成心证的资料范围以及证明标准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我国应当制定与各诉讼相适应的证据法典,或补充完善三大诉讼法中证据法的内容,而不宜制定统一证据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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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学

《天津法学》(季刊)创刊于1999年,由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主管,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天津市法学会主办,CN刊号为:12-1416/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天津法学》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编辑出版方针,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推动司法改革,促进教学科研不断上升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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