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平平明清时期徽州族谱普通妇女家庭地位
摘要: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以男女间的经济分工为基础而组成的。明清时期的徽州由于特殊地理、社会环境,在徽州本土形成了一个以妇女为中心的留守群体,因此普通妇女尤其是母亲和寡妻在家庭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她们不仅为家庭创造财富,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和控制权,对家庭重要事务及主要成员有相当的决策权和发言权;而且还走出家门,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并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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